作者:BOB.COM官网(中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8-06 11:51:11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BOB.COM官网(中国)有限公司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3号,以下简称《通知》,点击查看全文)。
粤财采购〔2020〕13号
严格审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通知》强调,要严格审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规定了符合五种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从严核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通知》规定,要从严核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并规定了采购人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四种情形,分别为:
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的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国内有同类产品但无法满足实质需求,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
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使用省社科项目资金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的项目的承担单位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的。